标准详情与信息
标准名称:社会心理服务三级平台建设规范
标准号:T/ZJSXX 01-2021
发布日期:2021-07-22
实施日期:2021-08-01
行业分类:Q852 不提供住宿社会工作
3基本要求在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中,应遵循以下原则:a)个体化原则:社会心理服务应出于来访者及未成年来访者监护人的自愿,避免强制;来访者可以要求暂停、延期、恢复或终止服务。
起草单位与起草人
主要起草人:赵国秋、张秀霞、南菲菲、段江豪、沈珂妍
起草单位:浙江省大众心理援助中心、诸暨市卫计局
*本网站标准资料仅供参考,使用标准请以正式出版的标准版本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