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准详情与信息
标准名称:茂名市食品行业社会责任
标准号:T/MMSP 03-2018
发布日期:2018-12-20
实施日期:2018-12-25
行业分类:S951 群众团体
组织应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,制定工作制度,提供相应的资源保障组织承担本标准要求的社会责任。
起草单位与起草人
主要起草人:蔡活、邝小成、蔡智、陈金轩、李国维、阮伟雄、陈英舟、杨祖华、潘国明、 郑志杰、马旭斌
起草单位:茂名市食品行业协会、茂名华创信息咨询服务部、茂名市嘉豪轩食品有限公司、 广东欧帝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、化州市南北药业有限公司、广东橘州饼业有限公司、高州市旺客隆食品 厂、茂名市茂港区皇耀家食品厂、茂名市茂南恒利米业加工厂、电白县中药饮片厂
范围: 本标准规定了茂名市食品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行为,并提出了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、评审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本协会内从事食品生产形式的经济组织(以下简称“组织”)。*本网站标准资料仅供参考,使用标准请以正式出版的标准版本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