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准详情与信息
标准名称: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管理规范
标准号:T/QZAS 003-2019
发布日期:2019-05-04
实施日期:2019-06-01
行业分类:S921 国家权力机构
本标准规定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的术语和定义、功能定位、基本要求、设施要求、代表履职档案、组织活动的内容及形式、考核评定。
起草单位与起草人
主要起草人:张永志、戴溪源、林清竹、朱斌、王梅珠、郑华婷
起草单位:南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、丰州镇人大主席团、南安市中机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
范围:本标准适用于南安市辖区内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的管理,其他区域内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管理可参照执行。
*本网站标准资料仅供参考,使用标准请以正式出版的标准版本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