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准详情与信息
标准名称:环境空气颗粒物(PM10和PM2.5)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
标准号:HJ 653-2021
发布日期:2021-12-30
实施日期:2022-06-01
管理部门:生态环境部
行业分类: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
起草单位与起草人
起草单位包含:中国环境监测总站、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、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、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
*本网站标准资料仅供参考,使用标准请以正式出版的标准版本为准。
标准名称:环境空气颗粒物(PM10和PM2.5)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
标准号:HJ 653-2021
发布日期:2021-12-30
实施日期:2022-06-01
管理部门:生态环境部
行业分类: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
起草单位包含:中国环境监测总站、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、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、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
*本网站标准资料仅供参考,使用标准请以正式出版的标准版本为准。